台北地方法院廿九日審理龍潭購地案。扁家友人蔡銘哲表示,當初獲吳淑珍同意,才印製「總統夫人助理」名片,用在玉山官邸裝潢工程和家具採購,前後用不到十張。蔡銘哲爆料說,這張名片讓陳幸妤看中的八、九十萬元名床,讓廠商從打折後的六十多萬元,再自動降價五萬元。
吳淑珍去年在特偵組應訊時說,她不知道蔡銘哲印製名片,是看報後才知道,還打電話問蔡銘哲究竟怎麼一回事。蔡銘哲昨日接受檢察官詰問時,公開駁斥她的說法。
他說,和夫人在電話中談話實際內容,主要是媒體當時報導及他使用「總統夫人助理」名片,及在香港標準銀行帳戶內款項等。吳淑珍希望他出面向媒體澄清,帳戶中的錢是向吳景茂借來的;使用的名片是他自己印的。
幸妤看中九十萬床 他代為殺價
蔡銘哲說,香港標準銀行帳戶的款項,是來自南港展館案的郭銓慶賄款,當時他覺得夫人那樣的說法不妥,就告訴吳淑珍,他暫時不要回應媒體說法。
至於印製的名片,是因為官邸裝潢後期,他帶著陳幸妤他們去看家具時,需要和廠商談價錢,為讓廠商相信到官邸可收到錢,還有符合夫人指示裝修建材和家具能以較低價錢取得,就打電話請示吳淑珍說需要印製一張助理名片。
蔡銘哲說,如果他陪夫人和幸妤去看家具,廠商會以為他是設計師,給的折扣在七、八折間,如果有總統夫人助理名片,廠商會給予較高的折扣數。當時吳淑珍就告訴他「你自己印就可以」,那張助理名片只使用在官邸裝潢期間,他僅印一盒,前後用不到十張,未用完的名片都已丟掉。
獲珍同意印名片 駁斥不知情說
吳淑珍與蔡明哲對質詰問,是扁家四大案開審以來第二次。蔡銘哲明確表示,龍潭案處理過程中,確有向前科管局長李界木提到要送錢的事。龍潭案的佣金共有四億,二億元給吳淑珍、二億元是作業費。
蔡銘哲強調,龍潭案他接觸的公務員只有李界木一人,因李不要作業費剩下的九千萬元到一億元,說要全部「回饋」吳淑珍,他向李界木與吳淑珍說明後,就依珍的指示,把款項匯回換成現金,再分次用箱子或紙袋裝錢,送進官邸小會客室或放在化妝台下。
龍潭案珍拿三億 李界木三千萬
蔡銘哲說,吳淑珍在龍潭案中共拿到三億元,李界木他後來則是給了三千萬元。由於珍要求對錢要小心,他對這些話的理解,就是感覺吳淑珍要他不能留下「賄款」可追蹤的證據,當時就警覺身邊有關匯款單據、帳號資料都不能留,每次依吳淑珍指示帳戶匯款;匯款完再把帳號資料丟掉,另現金鈔票的綑帶也會置換成橡皮筋,做到不留下可以追蹤的證據。
因吳淑珍昨日感冒,身體難以負荷,庭訊只就龍潭購地案行交互詰問,南港展館案的詰問,及吳淑珍詢問蔡銘哲等部分,都改期五月七日下午再進行。
